我回夏天去啦!

难知味



一点关于食物的猜想片段。




面煮坨了。
失手乃常事。冯宝宝司空见惯地从案台上端走一碗,坐在板凳上开吃。

张楚岚的手艺仅限于弄面条和粥,能做粥还基本要归功高压锅的存在。炒菜煲汤,做不来,也没什么机会做,他们共享一个临时工名额,东跑西跑各地奔波,削人比切菜熟练。
张楚岚没有问过冯宝宝,会不会做饭。反正不是件多有趣的事——对他们而言是如此,她看起来对做饭一分兴趣也无。远不及对法器和珠串那样,有一点肉眼可见的喜爱。
再结合她爆米花的技能和偷包子的经历,张楚岚推测这姑娘八成是不会做饭的。


冯宝宝对食物要求极低,生冷辛辣,没什么吃不得。恰好,张楚岚在这一点上也高不到哪里去。

以前他没有资本计较。长身体的时候谁不嘴馋,他也闻着美食的香气流过口水,做梦都是一大桌鱼肉鸡鸭摆在面前任他糟蹋。但黄粱梦醒,盘算最多的事是怎么组合套餐比较实惠。现实骨感,选择有限,方案一二三四五,一周还得重样。
现在嘛,吃饭的钱倒是不缺了,缺空闲和兴致。将就惯了,好像也无所谓嘴里嚼的是什么了,饱腹就行。他们每到一个地方,为任务,或者为线索,就算落脚点不是在荒山野岭,城市里的势力分布也肯定比哪家店卖什么特色饭菜摸得更清。如此辗转来去大半个中国,寻常三餐都不一定有,哪可能吃到什么像样东西。
要说起来,碧游村里的苞米张楚岚倒是记忆很深。那天他和一帮临时工围坐着商定计划,冯宝宝在旁边米粒横飞地啃了好几根,末了小屋里满是熟透的苞米香气。
吸进肺里,能咂摸出一星甜。


面真的不大好吃。冯宝宝吃完咕噜咕噜地喝掉两杯水,又摸出了一筐梨。
张楚岚看着她站在厨房水槽前的侧影,有一瞬非常恍惚的错觉。水声哗哗,仿佛他们真是两个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普通人。

然后冷水滴落在他手上。
冯宝宝把果筐递到他面前:“欸,你吃不吃?”
“吃。宝儿姐,我们明天出去吃饭吧?”
“随便你噻,我都可以。”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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